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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com: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经营者以案释法“守护消费”
发布时间:2026-01-25 13:20:25  来源:ka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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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山西省市场监管系统于2025年持续开展“守护消费”专项行动,针对消费领域普遍的问题加强监管与指导。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部分案例。

  2024年12月3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线索,称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电价违规收费。经查,康泰金街商户的水、电费由当事人负责收取,自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期间,违法超收电费水费共计9万余元。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努力配合检查工作,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将多收电费、水费退还商户。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从轻处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8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3日,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5年3月6日当事人从新绛县某五金产品经销店购进安全帽,该批产品外包装未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且未能提供该批安全帽的工业产品许可证、生产厂商信息等有关的资料。鉴于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且积极努力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社会危害性较小,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临汾市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从轻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13日,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线索,对某养生馆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经营某品牌蜂胶软胶囊、以及某品牌鱼油软胶囊。这些胶囊均为保健食品。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某养生馆以播放视频和现场讲解的形式宣传“服用保健品能大大降低患病几率”“血压血糖降得更快”等功能,与产品实际标注的保健功能不相符。同时,该养生馆还存在别的容易让我们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罚款20000元。

  2025年4月8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某造型店办理储值卡时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办理储值卡时未提前告知有会员费,且VIP会员卡上标注“此卡最终解析权归本店所有”,经调解后当事人退还消费者部分费用。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17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线索后对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开展核查。经查,该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受长沙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通过青海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在青海卫视发布“某护眼贴”广告。广告中使用“有散寒止痛疏通经络排毒明目的功效”等宣传治疗功能的用语。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费用9600元,罚款19200元,罚没款合计28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日,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外卖平台大数据分析,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有效期为2021年9月2日,已过期。当事人现场提供了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小经营备案证》,但未按要求做信息公示和更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警告。

  2025年4月份,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某物业公司涉嫌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小区水费的案件线索。经查,该公司多收取水费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实,在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当事人违规收取水费共计18731.35元。鉴于当事人积极努力配合调查,在检查察觉缺陷后,做到及时整改。在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后,积极实施清退工作,为业主退费到户。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罚款9300余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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